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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持內部審計的獨立性

經驗1.19W

如何保持內部審計的獨立性

(一)正確認識審計工作的獨立性

明確審計工作獨立性並不排斥審計部門和經濟監督部門相互配合。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要處理好同財政、税務、統計等經濟監管部門的關係,充分發揮經濟監督體系的優勢。審計工作獨立性也不排斥與被審計單位的關係,在審計過程中,爭取被審計單位的配合與支持,消除他們的牴觸情緒,減少工作中的障礙。在做審計結論前,要反覆徵求被審計單位的意見,這並不影響審計意見的獨立,且反映了審計人員穩妥慎重的工作作風,有利於審計結論的貫徹實施。

(二)注意審計工作的合法性

審計人員在執行審計業務過程中,要遵紀守法,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的職責、權限、程序進行審計監督,切忌超職責範圍實施審計監督,避免發生違規作業現象。

綜上所述,獨立性是審計的本質屬性。只有堅持審計工作的獨立性,才能真正發揮審計工作的監督、鑑證、評價職能,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促進廉政建設,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服務

標籤:獨立性 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