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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學轉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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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學轉專業

1、每年6月的第一週:各學院向學校教務處提出可接收學生專業和擬接收人數,接收條件及建議考試科目等,由學校教務處向全校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公佈;

2、每年6月的第二週:申請轉專業的學生自願報名,填寫審批表,按照自己意願只能選擇兩個擬轉入專業,作為第一志願和第二志願,交轉出學院審批,批准後將審批表交教務處教務科;

3、每年6月的第三週:學校按學部共同課程安排轉專業考試,公佈考試成績,相關學部組織召開相關學科的教授會議,對成績符合轉專業條件的學生進行面試並打分,在合格人選中擇優選擇,按接收能力的上限比例推薦給相關學院;

4、每年6月的第四周:相關學院按照應接收人數和學部教授會議推薦意見確定錄取人選,教務處將初步意見向學生公佈;

5、每年7月的第一週:學校對被確定錄取的學生進行一次性審批。審批表經教務處審核同意、主管校長批准後,學生持通知單到各有關部門辦理學籍變動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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