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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風險防範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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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風險防範措施有哪些

建設工程合同是發包方和承包方確定雙方權利、義務的書面協議,是雙方履行權利、義務的依據,也是處理雙方糾紛的主要依據。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防範法律風險,保護權益的重要手段。對合同風險的防範,需要對合同簽訂、履行的全過程進行有效管理。那麼對施工合同的防範措施有哪些?具體如下:1、對承包方的資質審查,是否具有履約能力對於合同能否順利履行,工程能否順利完成2、慎重對待掛靠。3、簽訂合同前瞭解工程是否屬於招標的範圍。4、依法進行招投標。5、不要進行轉包,依法進行分包。以上就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的風險和防範的措施。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施工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