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百科網

位置:首頁 > 經驗 > 

離婚訴訟期間丈夫騷擾妻子怎麼辦

經驗2.32W

離婚訴訟期間丈夫騷擾妻子怎麼辦

起訴離婚期間,法院在沒有判決解除婚姻關係之前,雙方仍是夫妻關係。如果男方騷擾女方,並對她實施暴力威脅的行為,女方可以收集這些證據,並向法院提供,這將有利於她的離婚訴訟。

同時,對於男方的騷擾行為,女方也可以報警。如果公安部門不理,可以索要不予受理決定書,並向上一級公安部門或者檢察機關反映。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