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百科網

位置:首頁 > 經驗 > 

方丈主持監院的區別

經驗2.67W

方丈主持監院的區別

方丈佛教中一般用方丈代表方丈和尚,他們是寺院的最高領導者,同時有老師的職責。住持佛教僧職。又稱方丈、住職。原為久住護持佛法之意,是掌管一個寺院的主僧,禪宗興起後寺院主管僧人稱為住持。監院是總領眾僧的職稱,為一寺之監督。即負責協助方丈或監管理寺院之事務,有權指揮,一切行政事宜。古稱監寺、院主、主首、寺主,後為特尊住持而改稱此名,俗名當家。大寺可設幾名監院。當家為監院之俗稱。

方丈:

方丈原為指中國古代仙人居住的島嶼。中國道教全真派名詞。道經説:方丈乃人天教主,度世宗師,演龍門之正法,撐苦海之慈航,作全真之模範,律門之綱領,非有道之師,不可立也。禪宗據《維摩詰經》説,身為菩薩的維摩詰居士所住的卧室雖僅僅一丈見方,卻能容納二千師子之座,有不可思議之妙。在道教中,講人心方寸,天心方丈,方丈是對道教全真派十方叢林最高領導者的稱謂,主弘法利生、講經傳道,一般不負責廟務,負責道觀的管理者為監院。住持一般為道教子孫廟的實際管理者,子孫廟達到一定規模以後,可以升級為子孫叢林。子孫叢林的主持亦可升座為監院。《莊子天下篇》成玄英疏:方,道也。《大戴禮記本命》:丈,長也。即對有道長輩的尊稱。方丈具有開壇傳戒、普度弟子的職責,方丈的選拔也很嚴格,必須受過三壇大戒,而且接過方丈法,德高望重、戒行精嚴,受全體道眾擁戴,始許選為方丈。《三乘集要》:方丈乃人天教主,度世宗師,演龍門之正法,撐苦海之慈航,常懷傳賢之心,素無吝道之意,作全真之模範,律門之綱領,非有道之師,不可立也。

標籤:監院 方丈 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