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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後收養關係是否可解除

經驗1.92W

夫妻離婚後收養關係是否可解除

不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25條規定,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係,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10週歲以上的,應當徵得本人同意。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係。

標籤:收養 離婚 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