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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異夫妻債務如何償還

經驗2.67W

離異夫妻債務如何償還

離異夫妻債務的償還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作出了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所以對於被認定為共同債務的婚後欠款,共同財產又不足以清償的,夫妻雙方首先可以協議如何清償,達不成協議時可以申請法院判決。

此外,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第二條還規定: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