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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可以是被告人的親戚嗎

經驗1.49W

法官可以是被告人的親戚嗎

可能影響案件公正審理的人不應該參加與本案訴訟相關的活動。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可能迴避的人員有審判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迴避的理由有:是本案當事人或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係;與當事人有其它關係可能影響公正審理的。其它關係指如叔侄、妯娌、連襟、妻弟、兄嫂或朋友、仇人等可能影響公正審理的關係。提出迴避申請須在案件開始審理時提出並要説明理由,在案件審理後才知道的,可以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

因此,法官不可以是被告人的親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