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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12分和吊銷駕駛證有區別嗎

經驗2.16W

記12分和吊銷駕駛證有區別嗎

扣十二分是屬於違章性質,其後果表現為被暫扣駕駛證,需接受為期七天的安全教育且重新通過科一考試方可領回證件。吊銷駕駛證,則屬於違法性質了。一般需兩年後從頭再來按申領流程參加考試,才可以重新取得駕駛證。綜上,可看出二者區別還是較為明顯的,也可看出吊銷駕駛證的後果比扣十二分是更嚴重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條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蔘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標籤:吊銷 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