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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合同到期轉讓費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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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面合同到期轉讓費怎麼辦

轉讓費是指租户在店鋪租期內,徵得房東同意後將房屋轉租,把和房東之間的租賃剩餘期限,連同租户的裝修、原來購買的設備、經營的項目、貨物、加盟許可費、其他無形資產等,一併轉給下一個租户,其向下一個租户收取的超過應收取房租的費用為轉讓費。

店面合同到期轉讓費的處理方式:

1、雙方可以先進行協商,能夠協商解決是最好的;

2、如果協商不成也可以找合適的人或者組織機構進行調解;

3、如果上述兩個方式行不通,就只能是走法律途徑,向法院起訴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