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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為主一報告是什麼內容

經驗2.89W

兩為主一報告是什麼內容

一是“查辦腐敗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掌握案件線索和查辦腐敗案件是反腐敗工作的重點內容,是反腐敗威懾力的關鍵所在。在原來的習慣性程序中,不少地方紀委如果發現本地重大案件線索或者查辦重大腐敗案件,都必須先向同級黨委報告,在得到主要領導同意後才能進行初核或查處。如果案件線索處置和查辦必須同時向上級紀委報告,上級紀委同時知情,那麼就會對地方黨委形成制約,就不能輕易放棄對案

件的查辦,這有利於推動查處腐敗案件,打擊腐敗犯罪。

二是“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紀委書記、副書記是一級紀委的主要領導,他們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有利於強化他們同上級紀委的溝通和聯繫,有利於他們更加大膽地履行監督職責。需要指出的是,這“兩個為主”是在現行雙重領導體制內從工作機制上解決問題的創新做法,既堅持了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領導,堅持了黨管幹部的原則,又保證了紀委監督權的行使,有利於加大反腐敗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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