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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為孩子買的房離婚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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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為孩子買的房離婚怎麼分

一般來説,男女雙方離婚時對共同共有的房產做如下處理:

1、雙方協商確定一方佔有房屋,並補償另一方合理的房價款。

2、雙方協商不下並都要房的,那麼可以起訴至法院,法院可以組織競價。

3、如果雙方協商不下並都不要房的,那麼起訴至法院後,法院可以拍賣房屋,從中獲取拍賣款再進行分割。

因此,雙方父母共同出錢買的房作為婚房,如果登記在雙方名下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的,那麼,子女離婚時將按照以上辦法進行處理。

另外,由雙方父母出資買的房,屬於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如果未約定為雙方共同所有,雙方離婚時應該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當然,如果父母雙方不確定出資份額的話,那麼最終也還是按照共同房產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如果房產還有按揭貸款,則由受房人按照目前評估的房產價值,將贈與款、按揭款扣除之後,支付給另一方一半款項。

標籤:離婚 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