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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筆為諫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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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筆為諫的意思

以筆為諫,意思是以筆為代寫諫言;出自《心正則筆正》中“帝改容,悟其以筆諫也”。

穆宗時,以夏州書記入奏。帝曰:“朕嘗於佛廟見卿筆跡,思之久矣。”即拜右拾遺侍書學士。帝問公權用筆法,對曰:“心正則筆正,乃可為法。”帝改容,悟其以筆諫也。

唐穆宗時,柳公權以夏州書記的身份上殿進諫。唐穆宗問:“我曾經在佛廟裏見到你的筆跡,想見到你已經有很久了。”隨即就封柳公權擔任拾遺侍書學士。唐穆宗問柳公權書法如何用筆,柳公權回答説:“心思端正則用筆才能端正,這樣才成法度。”唐穆宗聽了臉色變了,明白柳公權是用書法下筆來進諫自己。

心正則筆正有兩層意思:一層含義是書法上的,心正則寫出的字也是端正筆直,透出一股正氣。還一層意思就是説作為帝王只有心正,處理國家事務時才能做到公平公正。

標籤:以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