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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案的規定是什麼

經驗1.48W

法院立案的規定是什麼

刑事案件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立案:

1、起訴書的格式數量應符合規定。

2、屬於本院管轄。

3、附有擬在法庭上出示的證據目錄。

4、證據目錄上所載明的主要證據複印件齊全。

5、有隨案移送的贓款贓物的,贓款贓物要與清單相符。

6、有隨案移送的其他材料的,移送材料要與清單相符。

民事案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立案:

1、起訴狀格式數量符合規定。

2、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3、有明確的被告。

4、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5、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23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

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標籤:立案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