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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的摩托車還能審車嗎

經驗1.9W

11年的摩托車還能審車嗎

新購摩托車註冊登記上牌後,4年內每兩年檢驗一次,4年後每年檢驗一次;當摩托車使用年限達到8年的,應及時向交警部門車管所申請延長使用期,車輛性能良好,每年可通過車輛檢驗的,最多可延長至11年,11年後強制報廢。

駕駛報廢摩托車不僅要罰款吊銷駕駛證兩年內還不能重考各類駕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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