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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前競價成交規則

經驗1.6W

盤前競價成交規則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官網介紹,盤前競價成交規則如下:

1、時間方面有要求盤前集合競價是指在股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請,集合競價所有交易在9:25以同一價格成交,且為開盤價。2、集合競價有先後順序根據價格優先原則,賣出委託從最低價開始累計,買入委託從最高價開始累計,當賣出委託和買入委託價格平衡時的價格即為集合競價的成交價。3、成交有順序較高買進委託優先於較低買進委託;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較高賣出委託;同價位委託,按委託順序成交。4、交易品種有限制A股、B股、國債現貨、股票企業債券、國債回購、基金。5、報價單位有要求A股、B股以股東為報價單位,基金以基金單位為報價單位,債券以“100元面額”為報價單位;國債回購以“資金年收益率”為報價單位。6、價格變化檔位説明A股、債券、基金為0.01元;深市B股為0.01港元,國債股票回購為0.01%;滬市A股、債券、基金為0.01元,B股為0.002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