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百科網

位置:首頁 > 經驗 > 

不服交通事故的認定怎麼做

經驗1.86W

不服交通事故的認定怎麼做

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的當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起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後會在30日內做出複核結論。當事人也可以跳過“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的環節,直接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賠償的民事訴訟,要求法院判決加重對方承擔事故責任的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